伊川縣人民政府
關于加快推進氣象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伊政〔2023〕17號
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各有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氣象高質量發展綱要(2022—2035年)的通知》(國發〔2022〕11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氣象高質量發展的意見》(豫政〔2023〕31號)、《洛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氣象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洛政〔2023〕31號),加快推進氣象高質量發展,進一步提升氣象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和水平,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氣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提供高質量氣象服務為導向,努力構建科技領先、監測精密、預報精準、服務精細、人民滿意的現代氣象體系,不斷滿足“生命安全、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對氣象服務需求的戰略定位,充分發揮氣象防災減災第一道防線作用,為奮力開創現代化伊川建設新局面提供堅強氣象保障。
(二)發展目標
到2025年,基本建成適應環都市區重點縣發展需要的氣象現代化體系,氣象現代化水平位居洛陽市前列。全縣氣象防災減災能力大幅提升,科技創新取得明顯進展,災害性天氣監測率、天氣預報準確率、公眾氣象服務滿意度達到全市先進水平。氣象保障鄉村振興和高質量發展水平走在全市前列。到2035年,以智慧氣象為主要特征的氣象現代化基本實現,氣象保障生態文明、鄉村振興能力大幅提升,高質量氣象現代化建設邁上新臺階,氣象監測、預報和服務能力進一步提高,氣象綜合實力位于全市前列。
二、重點任務
(一)加強氣象災害防御體系建設,充分發揮氣象防災減災第一道防線作用
1.加強氣象防災減災聯動機制建設。完善氣象災害防御指揮體系建設,繼續加強以氣象災害預警為先導的應急聯動機制:建立極端天氣會商機制、風險預警聯合發布機制、完善氣象災害預警服務機制,規范高級別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叫應”流程和標準,強化直達基層責任人的氣象紅色預警“叫應”機制。明確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承擔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機構、第一責任人。推動鄉鎮(街道)落實極端天氣災害“五?!惫ぷ鳈C制,細化分災種專項工作指引。(縣氣象局、應急管理局、公安局、水利局、自然資源局、交通運輸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文化廣電和旅游局、教育體育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商務局、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以下均需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按職責分工負責,不再列出)
2.提高城市氣象災害風險應對能力。統籌考慮氣候的適宜性、影響性、風險性,依法將氣候可行性論證納入項目前期策劃生成階段評估內容,并加強氣候可行性論證的實施、評審、監管及成果應用管理。開展城市規劃氣候服務,修訂暴雨公式,科學合理設計暴雨防災減災設防標準。加強城市生命線安全運行氣象保障,針對供水、供電、供氣、通信網絡、交通運輸等城市生命線領域,提供精細化氣象服務。建立多部門聯動機制,保障城市生命線安全運行。加強城市生態環境治理氣象保障,加強城市高分辨率遙感產品本地化應用,強化對城市生態質量的監測評估。依托精細化格點預報產品,開展短期、短時、臨近滾動預報,為重大活動提供決策依據。建立“一活動一方案”,構建涵蓋前期籌備、測試演練、實戰運行和總結評估等全過程的重大活動氣象保障服務工作流程。編制重大活動氣象應急預案,細化大風、強降水、雷擊、體感溫度等關鍵氣象要素不利條件下的應急處置措施。(縣城市管理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安局、水利局、交通運輸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自然資源局、氣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增強全社會氣象災害防御能力。健全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體系,加快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建設,提升預警信息靶向發布、精準發布能力。完善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加強綜合防災減災示范社區建設和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管理,健全基層社區氣象災害風險防控體系。加強氣象災害風險普查成果共享應用,開展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質災害等氣象次生衍生重大災害風險評估,提高農業災害、中小流域洪水、城市內澇等氣象風險預報預警能力。健全監管機制,將防雷安全工作納入政府安全生產考核體系、綜合執法檢查體系,全面落實氣象相關安全管理措施。健全政府主導的氣象信息社會再傳播機制,完善分部門管理、上下貫通的氣象預警信息發布機制,暢通重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快速傳播的“綠色通道”。強化氣象災害避險科普工作,持續做好黨政領導干部氣象防災減災知識培訓,加強行業部門和社會公眾氣象災害應急避險等防災減災知識宣傳。強化“一過程一策”伴隨式氣象科普宣傳。推動氣象科普宣傳教育基地建設,將氣象災害防御科普納入全縣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綱要和中小學義務教育體系,學生在義務教育階段接受至少一次氣象防災減災科普教育,增強全社會氣象防災減災風險防范意識和緊急避險能力。(縣委宣傳部、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教育體育局、氣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推進融合發展,實施“氣象+”賦能行動
4.實施氣象為農服務示范創建行動。建設與鄉村振興、農村綜合防災減災救災相適應的現代氣象為農服務體系,優化完善農業氣象觀測站網建設布局,針對關鍵農時農事,加大人工增雨雪及防雹作業力度。強化農業氣象災害風險預警能力建設,科學運用作物長勢、農業氣象災害遙感監測業務技術與產品體系,提升農業生產提質增效和防災減災氣象服務保障能力。強化“縣域特色”農業氣象服務,推動谷子、紅薯等優質農產品申報氣候品質認證,強化與保險公司及農業農村局的合作,推進農業氣象指數保險在伊川的落地。依據本地氣候及農業特點,因材施教,本地化氣象為農服務教育培訓體系。(縣農業農村局、氣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5.實施交通強縣氣象保障行動。打造現代綜合交通氣象服務平臺,建設交通氣象智能網格預報系統,道路結冰和大霧預報預警系統,為城市道路、惡劣天氣高影響路段提供交通氣象數據服務、風險監測預警和決策支持。推動氣象信息融入交通應急處置系統,開展分災種、分路段的精細化交通氣象服務。強化多種手段發布交通氣象實時和預報信息,為公眾防災避險和出行安全提供服務。(縣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城市管理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氣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6.實施文旅強縣氣象保障行動。加強文旅、氣象信息共享,推動旅游景區加強氣象預報預警信息傳播設施建設。指導旅游景區開展氣象災害風險普查和隱患排查,及時發布旅游安全氣象風險預警。提升高空及水上游樂等氣象高敏感項目氣象風險預警服務。(縣氣象局、文化廣電和旅游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7.實施民生保障服務提升行動。建立公共氣象服務清單制度,將公共氣象服務納入政府公共服務體系。推進公共氣象服務均等化,擴大氣象服務覆蓋面,推動氣象服務深度融入能源、電力、保險等行業。建立全媒體氣象信息傳播體系,聯動融媒體中心,推動氣象動態信息融入民生建設,嵌入城鄉網格化社會治理。(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衛生健康委員會、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商務局、融媒體中心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重大戰略,強化生態文明建設氣象支撐
8.提升應對氣候變化科技支撐能力。加強氣候變化監測,對生態安全、糧食安全、城鄉安全、水資源保障、能源安全等開展氣候風險和氣候承載力評估。開展氣象條件和極端氣候事件對生態系統的影響評估和預測業務,做好高影響天氣對生態系統的影響預估和風險預警。探索建立綠色GDP氣象評價指標體系,開展縣域生態環境質量評價工作。(縣氣象局、生態環境分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自然資源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9.加快氣候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豐富氣候生態產品。推進風能、太陽能等新能源開發利用氣象服務能力建設。開展縣域風能、太陽能資源精細化詳查和發電功率、發電量預報預測,為風電場、光伏電站等宏觀選址、規劃布局、運行調度提供全鏈條服務。(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生態環境分局、自然資源局、氣象局、文化廣電和旅游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職責)
10.加強作業能力建設,推進人工影響天氣高質量發展。構建政府主導、部門聯動、軍地協同、齊抓共管的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格局,組織完善、技術先進、服務精細、保障有力的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體系進一步健全。提高精密監測、精準作業、聯合作業及科技創新能力,立足農業生產服務、生態保護修復及應急和重大活動保障服務等重點領域,大力提升人工影響天氣現代化水平。將人工影響天氣安全工作納入縣、鄉鎮政府安全生產體系,落實政府屬地責任和相關部門職責。充分發揮縣氣象災害防御及人工影響天氣指揮部作用,加強對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的統籌規劃和組織協調,加大對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的財政支持力度,將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相關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為實現全方位、全時段、全覆蓋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提供財政支撐保障。(縣氣象局、財政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堅持創新引領,激發高質量發展動能
11.加快實用性技術攻關。優化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活用自有資源,加大研發投入,支持有條件的科研人員開展重大災害性天氣預報預測、生態氣象、農業氣象、人工影響天氣等方面的科學技術研究,促進人工智能、大數據、物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與氣象融合創新。引導科技成果向業務服務轉化,加強縣級科技成果本地化應用。(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氣象局、教育體育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2.搭建氣象科技創新平臺。充分利用縣級氣象勞模創新工作室,強化科技引領和支撐,搭建開放包容、共享共贏的科研創新平臺。充分發揮伊川現代農業、氣象研學、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人才優勢,加強行業科技力量深度合作,科教協同、科研聯動,真正實現產學研一體化。積極承擔省氣象局、市氣象局和地方科研項目,推動科研創新平臺向深度和廣度發展。( 縣氣象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3.建設高水平氣象人才隊伍。支持氣象人才申報國家、省、市、縣等各級人才計劃,加大對氣象部門科技型、創新型人才的培養力度。依托重要研究項目、科技創新團隊,培養優秀青年后備人才隊伍建設,提升氣象創新驅動能力。積極參與氣象行業技能競賽,加強對氣象專業技術人才的表彰。(縣委組織部、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氣象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進數字化改革,發展智慧氣象
14.建設高密度立體協同精密氣象監測系統。建設伊川智能氣象觀測系統,完成國家氣象觀測站智能化升級、常規氣象站標準化改造。進一步加大區域氣象站網建設密度,在氣象災害易發地段增設監測儀器,建設X波段天氣雷達觀測網系統,形成高密度立體協同精密氣象監測系統。(縣氣象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生態環境分局、交通運輸局、文化廣電和旅游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自然資源局、城市管理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5.完善智能網格精準氣象預報系統。開展區域數值預報模式本地化應用,健全無縫隙、全覆蓋智能網格預報業務體系和產品體系。提高預報預測精準度,延長預測預見期。建立完善快速滾動更新的0—2小時逐6分鐘和3—24小時逐1小時間隔、水平分辨率1公里的分類強對流預報和氣象要素預報業務。積極推廣不斷優化完善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和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客觀預報產品,不斷探索建立高時效的監測預警一體化機制,全面提升氣象災害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縣氣象局負責)
16.發展智慧精細氣象服務系統。構建集決策氣象、專業氣象、公眾氣象服務于一體的精細化氣象服務體系,提升全媒體氣象服務產品制作水平,健全城市、農村氣象信息發布網絡,推動物聯網、大數據、5G等技術在氣象服務領域廣泛應用,完善無縫隙、全覆蓋的智能數字預報業務,完善協同、智能、高效的省市縣一體化業務平臺,逐步提升“五個一”精準預報能力,即提前1小時預警局部地區強天氣、提前1天預報逐小時天氣、提前1周預報災害性天氣、提前1月預報重大天氣過程、提前1年預測氣候異常。(縣氣象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應急管理局、水利局、交通運輸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7.提升整體智慧氣象信息支撐水平。以社會化為導向大力培育和發展專業氣象服務,提升數字伊川建設氣象服務融入,發揮氣象信息在數字經濟、防災減災、糧食安全、污染防治、綠色發展、生態修復等領域的保障作用。完善智能化服務產品和服務渠道。加強氣象與相關行業領域互動聯動,推進氣象融入社會整體智慧架構。(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自然資源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政務服務中心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8.提升基層氣象臺站基礎能力。全面夯實基層氣象臺站精密監測、精準預警和精細服務能力。建立常態化設備更新機制,升級氣象應急觀測裝備,優化氣象觀測站網布局,實現災害性天氣監測率達到95%以上。完成基層氣象防災減災標準化建設,形成基層氣象防災減災數據“一本賬”。完成基層氣象臺站建設“三中心、一基地”,實現縣級氣象監測預警中心、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中心、人工影響天氣指揮中心和氣象防災減災科普教育基地功能,提升基層氣象臺站服務能力。(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氣象局、自然資源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堅持黨對氣象工作的全面領導,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縣直各有關部門要健全氣象高質量發展工作機制,將氣象高質量發展納入相關規劃,統籌做好項目、用地、資金、人才等支持保障,督促重點項目落實落地。認真研究解決伊川氣象高質量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加強組織協調,完善保障機制,強化督促檢查。
(二)加強協同聯動
實施更大范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的開放合作,建立氣象部門與各類服務主體跨區域、跨部門協同機制,推進氣象與國民經濟各領域互動融合。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縣直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分工職責,細化各項政策措施,協調推進氣象高質量發展中的重點難點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強項目引領
加快實施氣象發展規劃重點工程建設,推動氣象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和氣象監測預警能力提升,為氣象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支撐保障??h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局、自然資源局、氣象局等單位要建立協同工作機制,共同推動建設項目落地實施確保盡早建成發揮效益。
(四)加強保障投入
加大對氣象高質量發展基礎設施投入,全面落實氣象雙重計劃財務體制,健全穩定增長的財政保障機制,把氣象高質量發展的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障氣象重點工程順利實施。支持基層氣象基礎能力建設,健全氣象設備系統升級迭代及運行維護等經費保障機制,將氣象干部職工各項待遇足額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穩定氣象人才隊伍。加強氣象資金的使用管理和績效評價,提高投資效益。
(五)加強法治建設
不斷完善氣象法律法規。依法保護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將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避免危害氣象探測環境審批事項納入“多規合一”數字監管。實施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統一發布制度,規范人工影響天氣、氣象災害防御、氣候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氣象信息服務等活動。加強防雷安全、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安全監管做好氣象行業服務,推進氣象領域聯合執法, 將氣象行政執法事項逐步納入綜合執法范圍。全面實施應用氣象高質量發展標準體系,強化地方氣象標準制訂。
2023年11月24日